法帮网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分站
知识
新闻
百科
[修正IP]
4000-110-148
QQ登录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网易微博
A
安徽
B
北京
C
重庆
成都
F
福建
G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广州
H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杭州
J
吉林
江苏
江西
L
辽宁
N
内蒙古
宁夏
南京
Q
青海
S
上海
山东
深圳
山西
陕西
四川
沈阳
苏州
T
天津
W
武汉
X
西藏
新疆
Y
云南
Y
浙江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法律案例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消费维权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拆迁安置
金融证券
医疗事故
免费法律咨询
一对一咨询
按地区查咨询
按专长查咨询
http://gangzi.fabang.com/
首页
律师简介
律师风采
律师文集
留言
联系方式
一对一咨询
法律咨询
诚信档案
律师档案
蒲元钢律师
四川 南充
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律师
给我留言
加为好友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政法之圣洁。
文章分类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交通事故
农村宅基地
婚姻家庭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法帮业务
王向兵
法帮网
孙心远
熊艳
友情链接
法帮网
网友留言
暂时没有留言
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1-07-19 11:10) 点击:688
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需特别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村民一户一宅外),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另行安排。
村内无宅基地可供分配,父亲房宅赠与儿子的可以办理.
但父亲不可再申请宅基地,儿子也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的规定。亲兄弟之间赠与也照此办理。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